【通識教育中心】徵求111學年度第2學期多元通識課程開課教師
公告說明:
一、通識教育中心《徵求111學年度第2學期多元通識課程開課教師》,如有意願開課教師煩請填寫通識課程開課申請表及自評表(附件一)及能力指標與課程百分比(附件二)。此次徵課領域為:人文藝術領域、社會科學領域,煩請欲申請開課之教師參閱開課申請表,教師自評表請依照教師申請之領域擇一填報即可。
二、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07日(五)止,敬請於期限內將電子檔寄至通識中心信箱 gencou@ntc.edu.tw。
三、如為首次欲至本中心開課之教師,請另提供以下資料:
1. 擬聘教師申請表(附件三)-需具碩士(含)以上學歷。
2.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。
3.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乙份(彩色描掃或紙本)。
4. 個人簡歷(不限格式) 。
5. 教師主要論著及發表期刊目錄。
6.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乙份(若無則免) 。
註:1. 以上資料請提供原始格式檔案,請勿以拍照方式送交。
2. 若有教師資格證書者,只需附上擬聘教師申請表及教師資格證書。
3. 擬聘教師申請表之擬聘職稱請務必確實填寫。
四、111學年度第2學期多元通識課程開課時間如下表:
部別:日間部二專、五專
開課年級 |
日二專一、五專四(共同開課) |
日二專二 |
授課時間 |
每星期一 第5、6節 (13:10-15:00) |
每星期二 第5、6節 (13:10-15:00) |
部別:進修部(夜)二專
開課年級 |
一年級 |
二年級 |
授課時間 |
每星期四 第12、13節 (19:40-21:15) |
每星期四 第10、11節 (18:00-19:35) |
五、課程申請審核通過者,敬請師長請勿任意撤銷課程,以免造成學生選課權益受損;若無重大理由撤銷課程,兩學期內不得再申請開課。
六、所寄送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,一律不退件寄回,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#敬請老師配合!如有任何相關開課之問題,歡迎來電(089 - 226389分機5081施助理)或E-mail至通識教育中心詢問。謝謝!